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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2698599-6-2018-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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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其他??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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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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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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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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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外匯管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 本指南所指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包括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各處室、轄內各分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可以對外公開的外匯管理政府信息,具體分為以下八類:
(一)機構職能: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在職局領導基本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各處室、轄內各分局情況介紹;
(二)分局動態: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下轄分局的工作動態、業務宣傳等情況;
(三)管理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其他管理信息;
(四)政策法規:外匯管理行政法規、地方規范性文件;
(五)業務指南:外匯管理相關業務指南、操作流程;
(六)特色服務:根據本轄區外匯管理特點對外發布的服務信息、促進轄內企業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工作情況;
(七)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
(八)咨詢反饋:業務咨詢、投訴建議、業務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二、信息編排體系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依照內容進行分類編排。不同類別的政府信息依照公開形式、業務管理范圍、發布時間等規則進行分別編排。
三、信息公開方式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一)主動公開信息。可通過以下渠道公開:
1.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國際互聯網站 (http://www.lv64.com/xinjiang/);
2.銀行、企業座談會;
3.其他方式。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759/5029676/index.html)的規定,依照申請人要求的方式或其他適宜方式予以公開。
四、信息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國際互聯網站搜索功能或在線瀏覽《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及相應具體欄目獲得所需信息。
2.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其它信息發布渠道,或銀企座談會等形式獲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獲取方式。
公 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759/5029676/index.html)的規定,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依據申請內容,轉主管處室進行處理。根據處理情況作出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 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五、信息公開受理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國際收支處,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91-2373517
傳真號碼:0991-2822459
通信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人民路395號
郵政編碼:830002
六、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于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可通過網站留言、來信來函等方式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