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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K1905110-2-2015-0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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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外匯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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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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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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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廈門市分局出臺《推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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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廈門市分局出臺《推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12月18日,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正式發布《推進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主要試點以下外匯管理政策:一是區內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債資金實行意愿結匯。允許區內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收取外幣租金。二是進一步簡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在真實、合法交易基礎上,區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分類等級為A類的企業外匯收入無需開立待核查賬戶。三是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放寬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條件。進一步簡化資金池管理,允許銀行審核真實、合法的電子單證辦理經常項目集中收付匯、軋差凈額結算業務。四是支持銀行發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服務。對于境外機構按規定可開展即期結售匯交易的業務,注冊在區內的銀行可以為其辦理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交易。相關頭寸納入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管理。五是加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完善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必要時調整試點政策,采取臨時性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