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00013319-6-2023-00003
-
- 分???????類:
- 其他??資本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
-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 發布日期:
- 2023-01-05
-
- 名???????稱:
- 2023年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問答(三)
-
- 文???????號:
2023年貿易信貸統計調查問答(三)
貿易信貸統計調查中,“出口不收匯/進口不付匯”特殊企業數據報送說明。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貿易信貸統計調查業務指引(2018年版)〉的通知》(匯綜發﹝2018﹞68號)附件《貿易信貸統計調查業務指引(2018年版)》,“出口不收匯/進口不付匯”特殊企業是指有貨物進出口但無合理原因不收款/不付款且長期無法聯系的企業。合理原因通常包括代理進出口業務、樣品進出口等導致的出口不收匯或進口不付匯。如出口不收匯特殊企業納入調查,無需替換樣本,應由所在地分支局代為申報。在填寫出口申報表時,應采取零報送方式。即,當期出口總額填報海關記錄金額,應收款余額、預收款余額、當期收到的出口貨款以及當期偏差項均填報為零,收款平均周期填報轄內樣本企業的平均收款天數。如存在相同情況的進口不付匯特殊企業,采用相同方法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