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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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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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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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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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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1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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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1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五)
對于同一筆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原則上應在同一家銀行辦理收支結算規定的“同一家銀行”該如何把握?
答:一是銀行辦理離岸轉手買賣外匯收支業務,應注重審核交易的真實性、合理性和邏輯性。對于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特殊業務,銀行應對不在同一家銀行辦理的原因和合理性進行評估,并在交易附言中進行標注以及事后向外匯局報告。二是同一離岸轉手買賣本身包括買入和賣出兩筆交易。原則上要求在同一銀行審核,是為了便于兩筆交易信息的核實和跟蹤,有利于銀行從業務全流程角度進行審核。《指引》中同一家銀行原則上在同一總行范圍下,能夠共享買入和賣出收支信息,如總行的信用證中心和企業開戶行視同同一家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