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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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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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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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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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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0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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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0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依據是什么?
答: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金融機構審查的交易單證無法證明交易真實合法,或與辦理的外匯收支不一致的,應當要求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補充其他交易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