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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19-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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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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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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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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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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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3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中航油公司在機場的售油款收入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機場售油款屬于貨物貿易收入,結匯計入“110貨物貿易”, 縱欄計入“03中資機構”。
案例2:境內A企業與B企業之間有債務糾紛,后法院判決A企業賠償B企業,但A企業遲遲未依法院判決執行,后法院強行凍結了A企業在某銀行的出口貨物收匯款,結匯后劃給B企業,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法院強制執行的企業凍結款結匯,實際仍為企業資金,結匯應根據企業外匯資金來源統計。該筆凍結款外匯資金來源屬于A企業的出口收匯款,計入橫欄“110 貨物貿易”,縱欄根據A企業性質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