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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18-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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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各類社會公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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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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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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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2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2
1.貿易收入存放境外申報實例
(1)一般原則
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的境內機構,應登錄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臺,通過其中的“境外賬戶收支余信息申報子系統”申報其境外賬戶的收支和余額信息。已開立境外賬戶的境內機構,應在月后10個工作日內申報其境外賬戶的月末余額和當月發生的逐筆收支信息。境內機構的貨物和服務貿易收入存放在境外賬戶時,應按照貿易收入的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境內機構將境外賬戶中存放的貿易收入直接用于境外支付時,應按照支出的實際交易性質進行申報。
(2)當境內機構將存放在境外的貿易收入本金調回境內時的申報
應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申報在“821030其他投資-資產-收回或調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項下;當境內機構將境外賬戶資金存放利息調回境內時,申報在“322041初次收入(收益)-投資收益-其他投資收益-存貸款利息”項下。
2.境內A公司與境外B公司簽訂進口合同,合同規定卸貨港為中國境內某一海港港口,但在運輸過程中,卸貨港變更為中國另一海港港口,合同規定因港口變化產生的轉港費由境內A公司支付,該筆業務如何申報?
卸貨港由某一海港變更為中國另一海港,運輸方式沒有改變,由此產生的轉港費仍為海運費的一部分,應申報在“222012服務貿易-運輸服務-海運-涉及我國進口的海洋貨運服務”項下,交易附言注明:進口XX貨物海運轉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