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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0718-9-202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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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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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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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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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深入開展證明事項清理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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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深入開展證明事項清理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取消有關外匯管理證明事項的通知》(匯發〔2019〕38號),決定取消11項證明材料,涉及結售匯、境外投資、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外保內貸等業務,簡化辦事流程。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外匯管理“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證便民,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取消有關外匯管理證明事項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證明事項進行了清理,決定取消11項證明事項(見附件)。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此11項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改為外匯局內部核查。請你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認真貫徹實施。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外匯管理取消證明事項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