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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0718-9-2019-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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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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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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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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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孫天琦:數字金融的發展“人為本”還是“錢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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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12月1日,由瞭望智庫、財經國家周刊主辦的“第四屆(2019)中國新金融高峰論壇”在北京國際飯店成功召開。
國家外匯管理局總會計師孫天琦在論壇中發表了主題演講,以下是演講實錄:
我們個人的生活和工作越來越多地感受到了數字金融給我們帶來的便利,也帶來了挑戰,從我們實際工作看,感受到這種挑戰也是非常多的,不亞于帶來的便利。我給大家分享的題目——數字金融的發展:“人為本”還是“錢為本”。
從政治角度看“人為本”,十九大報告和十九屆四中全會,都提到以人民為中心。
從經濟學角度看“人為本”: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為什么要加強消費者個體的保護?在座的各位更多代表的是經營者,但是從單個個體來講也是一個消費者。(1)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需要傾斜保護。(2)市場機制,如聲譽機制,給消費者提供了非常有效的保護機制,但是各國的實踐和理論也證明,市場機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消費者保護問題。(3)需要政府來保護,需要政府提供監管保護。在政府保護這一塊也需要注意一點,就是要防止政府失靈,防止監管失靈,大家在總結2008年次貸危機的時候有些論文就講到了,原因之一,就是對消費者的大面積的權利的侵害,監管者“睡著了”,不能出現政府失靈和監管失靈。(4)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在數字金融發展領域也是一樣的,要掌握好平衡,過度的保護可能會抑制市場的活力,會抑制金融創新。
從法學角度看,立法思想這幾百年下來,有這么一個大的脈絡。在手工作坊、物物交換時期,一個人拿著羊皮和另外一個人換蘋果,兩個交易者雙方交易的博弈的力量比較均等,那個時候可能就不存在消費者保護問題,不會十分突出。到現在全球化分工、社會化大生產時代、數字經濟時代,單體的個人對著一個非常龐大的法人實體進行交易,兩者之間的博弈力量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全球立法思想演進脈絡看的話,過去強調的是形式公平,后來,從形式公平向實質公平轉化,從契約自由到契約公平到契約正義轉化,方向就是朝保護消費者個體轉化,總結一句話,就是強調對人的保護這應該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之一。數字金融、金融的數字化是下一步整個金融業非常大的變化,在這個趨勢中,強調對人的保護,也應該成為人類文明進步的大趨勢下的踐行者。這是從法學角度看。
要保護個人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等等,保護保護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要保護人、尊重人、滿足人、解放人,要發展人、保障人、回應人,不能abuse人。 “人為本”,康莊大道,欣欣向榮;“錢為本”,會導致公司文化畸形,經營行為異化,會走向泡沫,毀于亂象。大家觀察這幾年的進程可能都有這方面的感受。
把握這幾個范疇:一是技術中立和數字鴻溝。剛才李司長也說了,技術是中立的,確實是這樣,每個人都可以用,但是如果把它分成兩大陣營,經營者一個陣營,消費者個體一個陣營。馬上能感覺到,對經營者層面,這一陣營大家會把數字技術運用得更加專業,會更加有資金實力去利用它,從單體的個人角度來看,個人利用數字技術是處于弱勢,所以必然會出現數字鴻溝。比如,證據的電子化,證據的產生、固定、調取等等,大多為經營者所掌握,不要說對個人提出挑戰,對管理部門,要打擊基于數字平臺的違法違規的時候,給我們帶來的第一個挑戰就是要對這個行為進行定性,要定性的話就要取證,我們還沒有取證能力,我們必須花錢請第三方公司來從數字環境下給我們固定法院認可的證據。這一點對消費者單體的個人更是非常大的挑戰。
二是對信息利用與保護之間的平衡。每個人是一個社會人,一點信息不公布不可能,這個中間一定要掌握好平衡。目前是利用過度,保護不足的,大家都在反思這一點。
三是法律制度的供給和需求。在新型的數字環境下,法律的供給一定要能夠跟得上,否則的話亂象可能還會出現。
四是數字金融知識的專業化與大眾化。過去金融知識對消費者來說都是很專業的事,學習起來是比較困難的一個領域。再加上數字技術的話,要學的更多了。
最后,古語云:“民為邦本,本固邦寧”。這個話運用到數字金融行業上就是“人為業之本,本固,業方安”。所以一定要樹立以人為中心的數字金融發展的思想。守住這個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