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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0718-9-2018-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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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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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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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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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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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288)
問:境內機構設立境外分公司、合作開釆石油,參照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管理。請問境內X機構在境外設立常駐機構項目部,主要職能是石油鉆井工具的維護、租賃及相關服務,可以參照境外直接投資嗎?
答:境內機構設立境外分公司、合作開采石油,可參照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管理。因為該等行為實質屬于準境外投資,同時需要匯出資金支持境外經營活動,而非單純的事務性、非經常性活動。
問題中X機構的境外活動原則也應以上述標準進行判定,如果“石油鉆井工具維護、租賃及相關服務”具有投資經營性質,建議設立境外子公開展經常活動為宜。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以項目部為主體,則建議商當地相關管理部門前提下參照境外直接投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