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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40718-9-2018-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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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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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174)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174)
問: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之間發生的所有的人民幣交易都需要做申報嗎?
答:根據《細則》第四條的相關規定,如果是境內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之間發生的人民幣收付款是暫時的,不用進行國際收支申報;此外,如果符合《細則》第八條,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個人項下涉外收付款(含人民幣及外幣),可免于申報,但境內的非居民個人與境外(個人和企業)的交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