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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14453-2004-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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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通知??外匯信息化建設??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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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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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0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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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已失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開展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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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匯發[2004]105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了提高“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賬戶系統”)的數據質量,切實發揮該系統在監測外匯資金流動和對外服務中的效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年初擬定的工作計劃,決定于2004年10月起在全國范圍開展“賬戶系統”數據清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應認真按照《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清理方案》(見附件,以下簡稱《清理方案》)的要求,研究擬訂詳實的工作計劃,迅速在轄內組織銀行分批開展此項工作。有關此次數據清理的工作計劃安排應于2004年10月31日前報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各分局應高度重視這次數據清理工作,清理期間應由分局負責人牽頭成立數據清理領導小組,并從各職能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和任務分工。領導小組要協調做好對轄內支局、外匯指定銀行的宣傳、動員、培訓和驗收等組織工作。
三、各分局應根據《清理方案》中崗位職責的要求,在做好數據清理工作的同時,將今后“賬戶系統”運行和管理中的各項職責內容具體落實到職能部門。
四、各外匯指定銀行應按本通知要求積極開展此次數據清理工作,建立與外匯局的網絡聯接,開通使用“外匯賬戶信息交互平臺”,并按照《清理方案》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五、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建立“賬戶系統”數據上報操作規程,明確崗位職責,將數據采集和上報納入日常賬戶業務操作管理范疇,嚴格保證數據質量。
六、此次“賬戶系統”數據清理工作應于2005年1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清理過程中,各分局應加強檢查和驗收,堅持“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確保清理工作不走過場。
七、收到本通知后,各分局應盡快轉發至所轄支局、外匯指定銀行(包括外資銀行);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總行應盡快轉發至所屬分支行。在數據清理過程中,請各分局關注國家外匯管理局技術支持網站的相關信息并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系。如咨詢技術問題請與信息中心聯系,咨詢業務問題請與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國際收支司聯系。
信息中心聯系人:陳中亮、牟傳興
聯系電話:(010)68402122、(010)68402047
經常項目管理司聯系人:朱奇
聯系電話:(010)68402378
資本項目管理司聯系人:周海文
聯系電話:(010)68402366
國際收支司聯系人:盧之旺
聯系電話:(010)68402374
附件: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清理方案
附件:
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清理方案
1 前言
1.1 背景
隨著我國國際收支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外匯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借助賬戶對外匯資金流動進行全面、及時、有效地監測成為外匯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近年來“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賬戶系統)和“外匯賬戶統計和分析系統”(以下簡稱賬戶二期)的逐步推廣應用,一套完整的對公單位外匯賬戶業務處理體系、數據采集體系和統計分析體系已基本建成。但目前的賬戶數據質量仍存在一定問題,從而影響賬戶系統功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了切實發揮賬戶系統在監測外匯資金流動和對外服務中的效用,全面、認真地對賬戶數據進行清理,提高數據質量成為當前外匯局一項十分重要和緊迫的工作。
1.2 清理思路
本次賬戶系統數據清理工作要在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總局)的統一部署下,以清理核對為切入點,按照“規范流程,明確職責,完善系統,建立制度”的思路來進行。各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應積極配合此次數據清理工作。
通過數據清理,一方面要提高賬戶系統的數據質量,為建立外匯資金流動監測體系打好基礎;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有效的賬戶系統運行管理工作制度,確保今后不再積累出現新的數據質量問題。
一、統一規范賬戶管理操作流程
在賬戶系統推廣應用后,外匯賬戶的管理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各級外匯局維護好賬戶系統運行需要的各種基礎代碼信息,包括地區代碼信息、金融機構代碼信息、外匯局代碼信息等。
(二)需要經各級外匯局審批開立的外匯賬戶,開戶企業首先要在各級外匯局建立企業檔案,在以后辦理其他審核業務時要及時更新和維護企業檔案資料。
已試行“企業綜合業務IC卡系統”的地區以及該系統進一步完善推廣后,賬戶系統中的企業檔案應直接從IC卡系統引入,避免企業多次提供有關資料。為建立統一、規范的外匯局企業檔案信息庫,各級外匯局應在柜臺設置專崗,統一受理、接受和保管企業到外匯局開辦業務時需提供的檔案資料,并按有關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轉換成電子文件,供各管理系統共享使用。
(三)各級外匯局審核相關材料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系統開立開戶(或變更等)審批件,并打印蓋章。
(四)企業到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銀行要核對批件,并為開戶企業建立企業檔案,辦理開戶手續。
(五)銀行每個工作日要將前一天的新開戶(或變更)情況,按總局統一的數據接口規范要求上報各級外匯局。
(六)企業按外匯管理的規定到銀行辦理各種外匯資金的交易,銀行每個工作日要將前一天的交易情況,按總局統一的數據接口規范要求上報各級外匯局。
(七)各級外匯局要對銀行上報的各類數據進行考核,對于發現的數據質量問題要及時反饋銀行,銀行要及時修改并重新上報。
(八)各級外匯局依靠銀行上報的數據實施管理和監測分析。
二、明確崗位職責
在賬戶系統推廣使用后,賬戶管理由手工操作變為電子化處理,管理手段從以審批為主擴展為審批、監測、統計分析并舉,業務操作也由管理部門擴展到包括綜合、統計、技術等多個部門以及銀行的協作。按照賬戶系統的操作流程,各分局應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
(一)綜合部門:負責內控管理制度的建立與檢查、用戶授權管理等工作。
(二)國際收支部門:負責代碼標準化工作,包括金融機構代碼、地區代碼(含外匯局代碼)、國家代碼、幣種代碼及其他相關代碼(包括臨時機構代碼)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等。
(三)經常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經常項目賬戶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更新和維護開戶企業的檔案、賬戶審批管理、賬戶監管和統計。另外,賬戶數據采集和日常的數據質量監督、考核等工作統一由經常項目管理部門負責。
(四)資本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資本項目賬戶的日常管理,包括建立、更新和維護開戶企業的檔案、賬戶審批管理、賬戶監管和統計。
(五)技術部門:負責系統技術支持及運行維護等工作。
各銀行要按賬戶系統上報數據的要求,將賬戶數據填寫、采集以及上報納入日常賬戶業務操作管理范疇,制定賬戶系統數據上報操作規程,落實崗位職責。
三、完善系統功能
根據賬戶系統數據清理和日常運行維護需要,總局對賬戶系統進行了完善和升級,重點是:
(一)開發外匯賬戶輔助工具軟件(簡稱工具軟件),解決非正常業務流程產生的數據質量問題以及滿足其他特殊需要。
(二)開發外匯賬戶信息交互平臺(簡稱交互平臺),建立各級外匯局和銀行之間的交互渠道,解決銀行數據上報、信息交互以及數據質量考核問題。
(三)完善和增強監管功能,綜合發揮賬戶系統和賬戶二期的功能,提高賬戶管理水平。
賬戶系統數據清理過程中,要通過推廣使用上述系統,提高數據清理的效率,達到數據清理的目標。
四、建立制度
要建立《外匯賬戶數據質量考核制度》和《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工作制度》(各分局按照《國家外匯管理關于推廣使用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匯發[2002]83號)文中的《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操作規程》自行制定),明確系統操作流程,規范管理,明確職責,嚴格執行,做好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和數據質量考核工作,提高賬戶數據質量和管理水平。
1.3 清理目標和要求
本次數據清理的范圍包括賬戶系統的基礎代碼、企業檔案、審批件、開戶信息、賬戶收支余信息及收支明細等數據。通過清理要達到以下目標:
一、基礎代碼準確
賬戶系統所使用的地區代碼信息、外匯局代碼信息、金融機構類別碼、金融機構代碼信息要與轄內地區、外匯局及金融機構的情況一致,代碼和名稱一一對應。具體為:
(一)轄內地區(縣以上)信息全部準確記錄在地區代碼表中,地區代碼以及其他附屬信息,包括外匯局名稱、所屬數據分中心代碼、上級局代碼、所屬外匯局代碼等要準確無誤;
(二)凡具有辦理外匯賬戶開立和外匯收支交易資格的金融機構,外匯局要統一編制一個金融機構代碼(12位),同時在賬戶系統中登記并建立檔案。金融機構的自編代碼與外匯局編制的金融機構代碼要一一對應,金融機構名稱要與其印鑒一致,金融機構的所屬外匯局準確。
二、企業檔案完整
凡開立外匯賬戶的企業必須在外匯局建立企業檔案。賬戶系統采用技監局頒布的組織機構代碼作為企業唯一代碼,沒有組織機構代碼的單位按《關于在外匯業務中全面使用組織機構代碼標識的通知》(匯發[2002]24號)的要求辦理。企業檔案的信息要素,尤其是單位類別、行業類別、所屬外匯局、是否在保稅區等特殊區域以及是否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等信息必須填寫完整、準確。
三、審批資料全部電子化
為了徹底實現賬戶管理電子化,所有經審批開立的外匯賬戶的開戶審批件要全部錄入系統。對于歷史審批件(包括確已開戶但審批件資料遺失,或者未經審批已開戶但經核對符合開戶條件的),要在清理核對的基礎上錄入電子信息,并確保審批件的信息要素完整、準確,重點要保證開戶企業代碼、名稱、審批分局代碼、賬戶性質、開戶銀行、賬戶有效日期、賬戶限額等信息完整、準確。
四、審批件與開戶信息相關聯
凡經審批開立的外匯賬戶,審批件和銀行開戶信息要相關聯,關聯的要求是兩者開戶企業代碼、開戶銀行代碼和審批件編號一致。對于“批而未開”的情況要在核實的基礎上將已過期的審批件注銷,“開而未批”的情況要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推廣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2]132號)文的要求辦理。
對于不需要審批開立的外匯賬戶,要求銀行在報送開戶數據時將“審批件編號”項首字母填寫為大寫N。
五、賬戶收支余平衡
按照賬戶收支變動與余額的平衡關系式:
當日賬戶余額=上一日賬戶余額+當日賬戶貸方發生額?當日賬戶借方發生額
要求各分支局、各銀行對賬戶收支余數據進行清理核對,做到每個賬戶從2004年1月1日開始,收支余變動符合上述平衡關系。
六、賬戶收支與收支明細對應
按照賬戶收支變動與收支明細金額的對應關系:
* 賬戶當日貸方發生額 = ∑ 賬戶當日逐筆收入
* 賬戶當日借方發生額 = ∑ 賬戶當日逐筆支出
要求各分支局、各銀行對賬戶收支余和收支明細數據進行清理核對,做到每個賬戶從2004年1月1日開始,收支余與收支明細全部符合上述平衡關系。
七、賬戶收支明細的信息要素要準確
賬戶收支明細反映著資金的流向、流量、交易性質以及交易主體、交易對手和交易發生日期等,要求上述信息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準確。交易性質要根據實際業務填寫。
2 數據清理流程
2.1 系統初始清理
針對外匯賬戶數據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如審批件中明顯不合規的數據、中間匯總表數據清理以及規范歷史審批件的操作用戶等,統一用工具軟件進行批操作清理,可以大大降低賬戶系統中有誤數據量。系統初始清理工作盡管放在數據清理的第一步,在后續的清理核對過程中如有需要也可以重復使用此功能。
2.2 地區代碼(含外匯局代碼)信息清理和維護
地區代碼信息中包括外匯局代碼信息,是數據中心所轄的外匯局代碼信息的來源,因此地區代碼表的維護對整個系統的業務實現至關重要,它是系統最基礎的信息。在數據清理流程中將地區代碼信息的清理放在其它信息清理之前。
基本思路:分局負責組織核對所轄地區代碼信息,并將修改需求報告總局,由總局負責統一維護地區代碼信息。在賬戶系統日常運行中,地區代碼信息有變化(如外匯局機構調整)要報告總局,由總局統一維護。
清理方法:工具軟件輔助,各分支局人工核對。
一、各分支局核對地區代碼信息
分局組織對所轄的地區代碼信息進行核對,其中,要重點核對外匯局名稱、外匯局級別、上級外匯局代碼和所屬外匯局等內容。對于沒有外匯局的地區信息,外匯局名稱、外匯局級別、上級外匯局代碼等項為空;“所屬外匯局”項確定了金融機構基本信息登記時每個分支局可以選擇的地區代碼范圍,因此要根據各個分支局的管轄范圍和金融機構代碼編碼規則準確填寫。
具體操作是用工具軟件的“數據字典查詢”功能,查詢出各分支局轄內的地區代碼信息進行核對,核對后將需修改的地區代碼信息匯總上報總局。
二、總局修正并同步各數據分中心地區代碼信息
總局對各地核對發現有誤的數據通過工具軟件的“數據字典維護”功能進行修正,并同步各數據分中心的地區代碼信息。
三、各分支局根據需要對相關業務數據進行處理
如果分支局信息變動,根據需要通過工具軟件對相關業務數據進行處理。
(一)如果分支局機構撤消,通過工具軟件將被撤消分支局的業務歸為另外一個分支局管理,具體是使用工具軟件的“外匯局業務數據遷移”功能,然后進行地區代碼信息修正;
(二)如果分支局機構拆分,在地區代碼信息修正后,通過工具軟件將原分支局的業務按照對金融機構、企業等主體的管轄權進行拆分,通過工具軟件的“修改金融機構所屬外匯局”和“修改企業所屬外匯局”功能完成。
2.3 金融機構信息的清理和維護
金融機構信息中存在的數據質量問題多為歷史數據及操作不規范導致,金融機構信息有誤直接導致金融機構上報信息入庫的質量和相關業務的操作。
基本思路:分局負責協調工作,各分支局按屬地原則負責所轄地區的金融機構信息的清理核對。
清理方法:工具軟件輔助,各分支局人工核對。
一、查詢并核對金融機構信息
主要需要核對各級外匯局編制的金融機構代碼(12位)、金融機構自編代碼、金融機構名稱、金融機構的所屬外匯局。每個能開外匯賬戶或辦理外匯收支業務的金融機構都要有在系統中登記一條唯一的信息,金融機構自編代碼是指金融機構在上報的數據接口文件中使用的機構標識碼,一般是在其業務系統中使用的機構碼,金融機構自編代碼要與各級外匯局編制的金融機構代碼一一對應。為使異地核準業務能辦理,在金融機構信息表中每個分支局有一條名稱為“異地;備案”的金融機構信息,清理過程中要保留。
具體操作方法是通過工具軟件查詢并導出管轄范圍內所有的金融機構信息,進行核對,核對過程需要金融機構參與,金融機構名稱、自編代碼等信息要各金融機構確認備案。
二、修正金融機構信息
核對后的錯誤數據,根據錯誤的數據項使用工具軟件相應功能進行修正。工具軟件的各項金融機構修改功能在修改金融機構信息后,會自動修改涉及到的業務數據。
三、處理遺漏或冗余的金融機構信息
對于冗余的機構信息可以使用工具軟件刪除,遺漏的金融機構信息可通過賬戶系統“金融機構基本信息”中的登記功能補充。
對于冗余的機構信息(如一個金融機構登記了兩筆信息),如果有業務數據,要先對業務數據進行處理后才能刪除。可以使用工具軟件的“金融機構業務數據遷移”功能,把要刪除金融機構的業務數據遷移到正確的金融機構。
2.4 審批件信息的清理及維護
基本思路:分局負責協調工作,各分支局負責所轄地區的審批信息清理,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賬戶管理部門分別對自己管轄的業務進行清理。
清理方法:工具軟件、交互平臺輔助,各分支局、銀行交叉核對。
一、銀行、各分支局交叉進行審批件信息核對
主要對狀態為“正常使用”的開戶審批件進行清理核對,需要重點核對的信息是開戶銀行代碼、名稱、開戶企業代碼、名稱、賬戶性質、賬戶限額、賬戶有效期等信息。審批件的清理核對要和開戶信息清理核對、企業檔案清理結合進行,由銀行和各分支局通過交互平臺、輔助工具軟件交叉進行。
(一)根據一定的條件核對有明顯錯誤的審批件
使用工具軟件將企業代碼不規范的審批件、審批日期大于當前日期、賬戶有效期與賬戶期限標志不對應、審批分局不屬于本數據中心、審批分局和最后用戶所屬外匯局不一致、賬戶限額偏大等導出進行核對。
(二)對單位代碼不在企業檔案中的審批信息進行核對
使用工具軟件對單位代碼不在企業檔案中的審批信息進行核對,如果是審批件中的單位代碼有錯,則按第2步要求修正審批件;如果是缺企業檔案,則按第6步要求補登企業檔案。
(三)對未關聯的審批件進行重點核對
銀行可通過交互平臺對未關聯的審批件進行核對。開戶審批件與銀行開戶信息是按開戶銀行代碼、企業代碼、審批件編號三項進行關聯的,只有三項都一致才能關聯上。對未關聯的審批件,如果核對結果是審批件信息有誤,則按第2步要求修正審批件;如果該審批件確實沒有對應的開戶信息,則可視具體情況做刪除或注銷(作廢)處理;如果是開戶信息有誤或銀行漏報開戶信息,則要求銀行重報或補報相應的開戶信息。
(四)根據需要,可以通過交互平臺對所有“正常使用”的審批件進行核對。
二、修正審批信息
對核對有誤的審批信息進行修正。錯誤信息的修正可以使用賬戶系統提供的“賬戶審批管理”中的修改功能。對于所屬外匯局、審批日期、操作用戶、審批件狀態、不規范的企業代碼和金融機構代碼幾項信息的修改,利用工具軟件進行。
三、對于超期未開的審批件處理
通過交互平臺,銀行可以對超期未開的審批件進行核對確認,各分支局根據確認信息,將超期未開的審批件做注銷處理。
四、對于已經關戶的審批件處理
銀行賬戶關戶包括審批關戶和銀行實際關戶兩種情況。對于審批關戶,通過“外匯局關戶操作”可以自動將對應的審批件關閉(如果所有的戶都關閉)。對于銀行實際關戶,如果該開戶信息已經報送的可同前者處理;否則,銀行應通過交互平臺對其對應的審批件進行說明,各分支局通過工具軟件的“審批件修改功能”將審批件的狀態改為關閉。
五、對冗余和遺漏的審批件處理
對于冗余的審批件通過工具軟件刪除,遺漏的審批件要補充。補充審批信息可以使用賬戶系統“賬戶審批管理”中的登記功能完成。
六、對企業檔案、銀行開戶信息等相關數據進行處理
審批件清理核對過程中,如發現缺企業檔案,要補登企業檔案,否則會導致業務無法正常辦理;如發現銀行開戶信息報送有誤或漏報,則要求銀行重報或補報相應的開戶數據。
2.5 銀行賬戶信息的清理及維護
銀行上報賬戶信息是數據清理的重要內容,包括銀行開戶數據、賬戶收支余數據和收支明細數據。
基本思路:分局負責協調工作,各分支局負責所轄地區的銀行賬戶信息清理。原則上,先核對銀行開戶數據,再核對賬戶收支余數據和收支明細數據。具體執行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批組織銀行進行數據清理。
清理方法:工具軟件、交互平臺輔助,銀行、各分支局交叉進行。
2.5.1 清理銀行開戶數據
通過交互平臺讓銀行對開戶數據進行核對確認,錯誤數據要求銀行重新報送,冗余數據通過工具軟件刪除。具體操作如下:
一、修正錯誤和補報開戶數據
根據交互平臺反饋的“開而未批”和“批而未開”的數據,銀行及時地糾正錯誤和補報遺漏的開戶信息。其中,對于開戶信息的核對,主要包括開戶銀行代碼、企業代碼、審批件編號三項,糾錯后重新上報;對遺漏的開戶數據包括“批而未開”、開戶信息錯誤表中的數據以及未報送過的數據,應及時補報。對開戶信息錯誤表中數據核對,除開戶銀行代碼、企業代碼、審批件編號三項外,還應根據錯誤類型核對自編代碼、賬戶性質和幣種幾項。
銀行在重新報送和補報時,可以單獨報送也可將不同日期的數據放到一個開戶(O)文件中,然后通過交互平臺報送。
二、處理銀行已經關戶的開戶數據
銀行在核對開戶信息時,會發現有些開戶實際已經關閉,為了能及時處理已經關戶的數據,銀行可通過交互平臺的“銀行關戶報告”做關戶處理。如果,在核對的過程中發現某些審批件對應的開戶已經關閉,但銀行還未上報過開戶數據的情況,銀行應該在審批件的說明部分描述清楚,各分支局可通過工具軟件的“審批件修改功能”將審批件的狀態改為關閉。
三、刪除冗余的開戶數據
在報送的開戶信息中會存在銀行編碼、賬號和幣種中的一項或幾項錯誤的情況,銀行通過重新報送正確的數據后,這些錯誤的開戶信息仍然會存在(不會被覆蓋),所以銀行要通過交互平臺對這種錯誤的數據進行說明,需要各分支局通過工具軟件給予刪除。
2.5.2 清理收支余額不平衡數據
本次數據清理要求各分支局、各銀行對賬戶收支余數據進行清理核對,做到每個賬戶從2004年1月1日開始,收支余變動符合平衡關系,所以要求各銀行初始報送2003年12月31日所有賬戶的收支余信息(包括余額為零的賬戶),對2003年12月31日當天存在收支變動的要在收支余的借貸方體現。
然后,通過交互平臺反饋給銀行收支余額不平衡的數據,銀行進行補報和修正。具體操作如下:
一、修正錯誤和補充遺漏的收支余數據
銀行核對收支余額不平衡的數據,如果是收支余數據本身錯誤,應糾正錯誤并重新報送;如果是因為遺漏收支余信息而造成不平衡,可通過銀行收支余錯誤表中數據核對,發現遺漏數據,并修正后重新報送,其中主要是核對銀行自編代碼、銀行賬號、業務發生日和幣種幾項。另外,如果是沒有報送過的收支余信息,也要及時補報。
銀行在重新報送和補報時,可以單獨報送也可將不同日期的收支余數據放到一個收支余(Q)文件中,然后通過交互平臺報送。
二、刪除冗余的收支余數據
在報送的收支余信息中會存在開戶銀行代碼、銀行賬號、發生日期和幣種中的一項或幾項錯誤的情況,銀行通過重新報送正確的數據后,這些錯誤的收支余信息仍然會存在(不會被覆蓋),所以銀行要通過交互平臺對這種錯誤的數據進行說明,需要各分支局通過工具軟件給予刪除。
2.5.3 清理收支余與收支明細不一致的數據
通過交互平臺反饋給銀行收支余與收支明細不一致的數據,銀行進行補報和修正。具體流程如下:
一、修正錯誤和補充遺漏的收支明細數據
在收支余平衡的前提下,銀行逐筆核對收支明細數據,如果是收支明細數據本身錯誤,應糾正錯誤并重新報送;如果是因為遺漏收支明細信息而造成不一致,可通過銀行收支余錯誤表中數據核對,發現遺漏數據,并修正后重新報送,其中主要是核對銀行自編代碼、業務參號、發生日期、幣種、國別、交易編碼、交易類別(國際收支申報號)和結算方式幾項。另外,如果沒有報送過的收支明細數據,要及時補報。
銀行在重新報送和補報時,可以單獨報送也可將不同日期的收支明細數據分別放到一個收入明細(A)和支出明細(B)文件中,然后通過交互平臺報送。
二、刪除冗余的收支明細數據
在報送的收支明細信息中會存在開戶銀行代碼、業務參號、發生日期和幣種中的一項或幾項錯誤的情況,銀行通過重新報送正確的數據后,這些錯誤的收支余信息仍然會存在(不會被覆蓋)。所以銀行要通過交互平臺對這種錯誤的數據進行說明,需要各分支局通過工具軟件給予刪除。
2.5.4 對錯誤表中的數據進行清理
通過交互平臺讓銀行對上報的錯誤數據進行核對確認,錯誤數據要求銀行重新報送,冗余數據通過工具軟件刪除。
2.6 企業檔案信息的清理及維護
企業是開戶的主體,也是賬戶監管的主要對象,其數據的準確性尤其重要。
基本思路:分局負責協調工作,各分支局按業務發生的實際情況負責企業檔案的清理。
清理方法:工具軟件、交互平臺輔助,各分支局、銀行交叉進行。
一、查詢并可導出要核對的企業檔案信息
(一)核對明顯有誤的企業檔案信息
將明顯有誤企業檔案信息以EXCEL電子文件形式導出并進行核對。
(二)對審批件中未登記的企業信息進行核對
通過工具軟件導出審批件沒有登記的企業信息并進行核對。對需要補充的企業信息使用賬戶系統中的“客戶信息登記功能”。
(三)各分支局對所轄的所有企業信息進行核對
根據需要,可以將所轄的全部企業信息用EXCEL文件導出并核對。
二、修正錯誤的企業檔案
通過賬戶系統提供的“客戶信息修改”功能對核對發現有誤數據進行修正,企業所屬外匯局錯誤的通過工具軟件的“修改單位所屬外匯局”功能進行修正。
三、處理冗余企業檔案
使用工具軟件刪除冗余企業檔案。
四、增加企業檔案信息
對于核對后需要增加的企業檔案信息,可以使用“批量導入企業檔案信息”功能導入。批量導入主要用來處理銀行上報的不需要審批的開戶企業的基本信息,對于單個或數量不多的企業信息錄入可以使用賬戶系統提供的“客戶信息登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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