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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006561-7-2021-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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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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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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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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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1年外匯知識問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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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1年外匯知識問答(十四)
問:對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大于等值20萬美元(不含)的跨境電商企業,銀行和支付機構是否需要先督促企業辦理名錄登記后,再為其辦理收付匯業務?
答:一是銀行和支付機構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9〕13號)憑交易電子信息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對于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超過等值20萬美元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原則上應要求企業先辦理名錄登記,再為其辦理收付匯業務。目前企業申請名錄登記可通過線上和現場兩種渠道辦理。二是外匯局每月公布年度內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超過等值18萬美元且不足等值20萬美元的非名錄企業名單,銀行和支付機構可將上述名單與自身企業客戶名單進行比對,及時提醒此區間的企業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以免影響客戶后續業務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