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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006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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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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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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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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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國家外匯管理局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 每年等值5萬美元的個人購匯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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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國家外匯管理局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 每年等值5萬美元的個人購匯政策不變
自2017年1月1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進行完善,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
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的主要內容:一是細化申報內容,明晰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2017年1月1日起,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應認真閱讀并如實、完整地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二是強化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責任。要求銀行加強合規性管理,認真落實展業原則,完善客戶身份識別。按照《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3號)報告大額及可疑交易。對于存在誤導個人購付匯、真實性審核不嚴、協助個人違規購付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三是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懲處力度。虛假申報、騙匯、欺詐、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列入“關注名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依法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予以行政處罰、進行反洗錢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