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同名結匯待支付賬戶間的資金可否相互劃轉?劃轉需要申報嗎?
答:可以相互劃轉,劃轉時,劃出行應填報《境內收付款憑證》,及時申報相關劃轉信息。
法律聲明 | 聯系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辦 版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2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