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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612704-5-2016-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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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管理信息??各類社會公眾??外匯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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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岳陽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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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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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岳陽市中心支局接受外匯依法行政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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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16年5月23日至27日,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內審組組織對岳陽市中心支局外匯依法行政進行了專項審計,全面審計了2015年1月1日至審計日岳陽市中心支行履行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職責情況,對行政執法的合法性、規范性和效果性進行了評價,內審組仔細查閱了15個崗位職責、24個業務和內控制度、60筆行政許可業務、9筆銀行即期結售匯業務市場準入業務、4項專項業務檢查和1項行政處罰。
內審組評價認為:一是內控管理較好。按業務要求建立了《外匯管理內控制度》,并根據中心支局人員和業務情況進行分工,符合業務要求。執法證由專人集中保管,并建立《執法證使用登記簿》,對執法證領用、歸還情況進行逐筆登記,執法證保管、使用符合規定;成立了案件審議委員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對案件審議委員會成員進行了調整。二是信息公開較好。建立了“岳陽外匯指定銀行”和“岳陽外商投資群”兩個微信公眾號和QQ郵箱,將外匯政策和外匯行政許可業務信息公開,編印了《岳陽城陵磯綜合保稅外匯服務手冊》1份,局內每個辦公室張貼《外匯管理行政審批服務規范指南》,并方便客戶,效果較好。三是堅持依法行政。依法開展外匯業務行政許可工作,各項行政許可審批程序合規、檔案資料齊全;依法開展外匯執法檢查和非現場核查工作,強化了本轄區外匯管理水平;依法開展外匯行政處罰工作,行政處罰程序合規,無行政復議和申訴。
內審組也提出了個別參加檢查人員無外匯執法證、部分外匯檢查資料歸檔欠完整、個別外匯內控制度修改不及時等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此次審計促進了中心支局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職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