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外機構投資者的交易對手若為非結算代理行且未在該機構開立賬戶,能否通過結算代理行賬戶實現“資金不落地劃轉”?
答:現行境外機構人民幣及外幣賬戶管理政策允許“資金不落地劃轉”,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非結算代理行開展的外匯衍生品交易,可以通過結算代理行的專用賬戶直接辦理外匯衍生品交易項下的資金收付,具體操作方式由相關各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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