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00021891-5-2017-00079
-
- 分???????類:
-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各類社會公眾
-
-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 發布日期:
- 2017-03-13
-
- 名???????稱:
- 外匯違規案例:YB進出口有限公司違反國際收支申報規定案
-
- 文???????號:
外匯違規案例:YB進出口有限公司違反國際收支申報規定案
一、 案情簡介
YB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冊資本3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提供勞務服務等業務。
該公司在2012年4月至11月期間,根據與EV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預收EV公司貨款7筆,共計102萬美元。截至2013年6月,貨物尚未出口。但該公司在國際收支申報時,申報為貨到付款,與預收貨款實際不符。
二、定性和處罰
YB公司未按照規定進行預收貨款申報的行為,違反了《通過金融機構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操作規程》(匯發〔2010〕22號)“第三條通過境內銀行發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銀行機構和個人,應及時、準確、完整地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的規定,當地外匯管理機關對該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