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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21891-5-2016-0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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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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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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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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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違規案例:GYNM發展有限公司擅自改變資本金結匯資金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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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一、案情簡介
GYNM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YNM公司)系張家口外商獨資企業,
二、定性和處罰
GYNM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資金,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及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8〕142號)第三條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當在政府審批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除另有規定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于境內股權投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改革外商投資項下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匯發〔2002〕59號)第六條“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只能用于投資項目的正常生產經營開支”的規定,屬于擅自改變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途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資金用途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當地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對GYNM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