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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817390-X-2015-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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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管理信息??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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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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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
-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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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上線保險業(yè)務數據報送系統(tǒng)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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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方便保險業(yè)務數據報送,提高報送效率,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于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外匯局端(http://100.1.48.51:9101/asone)訪問系統(tǒng),各托管金融機構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銀行信息門戶網站(IP訪問地址為http://100.1.95.15,域名訪問地址為http://banksvc.safe)訪問系統(tǒng),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機構)及其省級分支機構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互聯(lián)網端(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訪問系統(tǒng)。
外匯局、托管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及其省級分支機構訪問系統(tǒng)前,應先從訪問地址首頁下載《國家外匯管理局保險業(yè)務數據報送系統(tǒng)用戶手冊》,并進行相關設置。
二、系統(tǒng)上線后,托管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及其省級分支機構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fā)<保險業(yè)務外匯管理指引>的通知》(匯發(fā)[2015]6號)中所要求報送的數據(除明確規(guī)定書面報告外),通過系統(tǒng)及時、準確進行報送,報送時限見附件。
托管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及其省級分支機構應以金融機構標識碼登錄系統(tǒng)并按要求報送數據;未取得金融機構標識碼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信息系統(tǒng)代碼標準管理實施細則》(匯綜發(fā)[2011]131號)的要求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金融機構標識碼。初始登陸密碼的申領及密碼的重置工作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技術部門負責。
三、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各分局)應按季度通過系統(tǒng)報送所轄地區(qū)辦理的保險業(yè)務行政審批情況,報送時限見附件。
四、各分局應做好有關報送數據的審核工作,發(fā)現數據報送錯誤的,應要求報送主體及時更正。
本通知自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應及時轉發(fā)轄內中心支局(支局)、保險機構、地方性商業(yè)銀行及外資銀行。中資外匯指定銀行和保險機構收到本通知后,應盡快轉發(fā)下屬分支機構。執(zhí)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技術或業(yè)務部門聯(lián)系。
技術支持聯(lián)系電話:010-68402220 68402394
業(yè)務支持聯(lián)系電話:010-68519113 68402663
特此通知。
附件:保險業(yè)務數據報送時限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