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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8116973-X-2017-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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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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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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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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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經常項目-貿易融資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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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經常項目-貿易融資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一)
問:企業開展貿易融資業務,會對貨物貿易監測指標造成哪些影響?
答:根據《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指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外匯局對企業的貨物貿易監測以總量監測指標為主,綜合考慮企業12個月時長內貨物流與資金流的匹配狀況,理論上凡是導致貨物流與資金流在時間上錯配的行為,都會影響部分監測指標。對于貿易融資而言,在企業進出口的同時,如果辦理貿易融資后導致企業提前或延遲收付貨款,則會影響監測指標,反之不然。
以進口為例,如果企業在銀行敘做遠期信用證,則在貨物實現進口時,對應的貨款因遠期信用證而向后延遲,直到進口遠期信用證到期企業才實際對外支付貨款,這將引起資金滯后于貨物,會影響到企業總量差額、總量差額率和資金貨物比等指標,使這些指標偏離合理的閾值范圍;而以進口押匯為例,企業在進口的同時,銀行將押匯資金以企業的名義即時對外支付,雖然在境內企業和銀行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但從企業的角度看,貨物進口的同時,資金即以企業名義實現對外支付,貨物與資金不存在時間錯配,因此不會影響監測指標。
根據上述分析,常見貿易融資業務中,進出口押匯、打包貸款、退稅貸款、信保融資和出口保理等對監測指標無影響,而信用證、福費廷(境外行包買)和進口代付等會影響總量差額、總量差額率和資金貨物比三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