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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8116973-X-2016-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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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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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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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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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局廣東省分局積極推廣實施簡化個人貿易結匯單證審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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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16年9月,國家外匯管理局調整個人貿易結匯單證審核要求,明確從事進出口貿易的個人客戶可憑合同及物流公司出具的運輸單據等商業單據直接辦理結匯,便利從事對外 貿易個人貿易資金收結匯。
政策出臺后,外匯局廣東省分局積極響應、大力推動,指導轄內中國銀行先行先試。中國銀行東莞分行精選轄內虎門、常平、大朗、長安、南城等十家出口貿易客戶資源豐富的網點作為省內首批個人貿易外匯結算業務試點機構。經過前期業務培訓、客戶盡職調查與單據預審等系列工作,10月17日,中國銀行東莞分行為常平從事毛織品出口貿易的個體客戶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10月27日,在收到貿易對手從香港匯入貨款后,該客戶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向銀行遞交相應的合同及運輸單據,成功辦理結匯,也標志著廣東省首筆個人貿易項下外匯結匯業務成功辦理。
簡化個人貿易結匯單證審核政策的出臺實施,極大地便利了個體商戶的貨物貿易收結匯,方便出口貨款資金通過更加便捷合理的途徑回流,免除了個體工商戶參與對外貿易收結貨款的擔憂,促進個人貿易健康發展。
知識鏈接:
個體工商戶貨物貿易結匯流程
個人辦理工商登記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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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銀行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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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合同及運輸單據等商業單證辦理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