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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K0807494-X-20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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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資本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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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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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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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推進資本市場有序開放 便利跨境投融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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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譜寫外匯管理改革開放事業新篇章”專題報道之五
記者 周琰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和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國家外匯局先后推出了多項創新性的制度安排,加快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逐漸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本項目開放之路。
支持企業境外上市 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支持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是資本市場開放的重要出發點和立足點。1992年,中央成立中國企業海外上市指導小組,挑選9家不同行業類型的境內企業作為第一批上市試點企業,中國企業開始逐步進入國際投資者視野。此后,越來越多境內企業開展境外上市業務,特別是到香港市場融資,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跨越式發展。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1120家內地企業在港上市(含H股和大、小紅籌),其總市值占香港市場的67.3%。
改革開放以來,外匯局推進多輪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改革,便利和支持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融資。2016年,為落實中央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部署,降低企業杠桿水平,增加外匯有效供給,外匯局在現有政策框架內創新,推出基石投資綠色通道的創新制度安排,便利境內機構以基石投資者身份參與境內企業境外IPO,不僅有利于境內公司順利完成境外上市,也方便了境內機構參與境外證券投資。截至2018年10月底,已有15家企業借助基石投資者制度順利在香港聯交所完成上市發行。
引入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 資本市場迎來雙向開放
在推進資本市場開放方面,外匯局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遵循積極、穩妥、有序開放原則,實施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在市場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上同步推進。2002年,外匯局會同證監會等部門推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核定投資額度內,進入我國資本市場進行證券投資。2006年實施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投資者在一定額度內投資境外證券市場,實現了資本市場“引進來”和“走出去”的新局面。2011年,為配合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推出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使用跨境人民幣在境內證券市場投資。RQFII在投資總額和試點地區雙向擴容,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了多元化選擇。
2013年8月,外匯局對QDII外匯管理進行改革,淡化資格管理要求,同時取消除投資額度外所有審批手續,大幅簡化資金匯出入流程。2018年4月,外匯局圍繞投資額度進行新一輪改革,QDII額度發放更加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目前,QDII總額度為1800億美元;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152家機構獲批額度,累計批準額度1032.33億美元。
2018年6月,外匯局對QFII和RQFII外匯管理制度進行新一輪改革,取消QFII資金匯出比例限制和QFII、RQFII有關鎖定期要求,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QFII和RQFII管理原則逐漸趨于統一,為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資本市場提供了更多便利,有助于吸引長期資本進入中國境內資本市場。目前,QFII總額度已提高至1500億美元,RQFII總額度已提高至19400億元人民幣。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機構獲批1002.56億美元額度,共有203家RQFII機構獲批6401.72億元人民幣額度。發展至今,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已成為我國證券投資開放最重要、也是最成熟的渠道。